截止2011年7月3日四点班结束预计二部皮带巷掘进面与总回风巷还剩余21m贯通,为保证巷道顺利贯通,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 作业要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要求。
2. 对总回风巷贯通位置附近巷道内的支护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检查巷道内的煤尘、瓦斯含量、支架和顶板,采取加固支架、维护顶板两帮。
3. 在总回风巷贯通位置用∮≥16cm的圆木打上一排吃劲的密集点柱对巷道进行支护保护,严禁贯通放炮时崩到支架。
4. 距贯通3m时,必须慎重,及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放小炮施工,严格保质保量按照措施规格施工;
5. 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贯通前每次放炮作业时必须设警戒(警戒线距工作面大于75m),必须设在警戒线外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警戒处必须悬挂警戒牌。警戒的设置和解除由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负责。
6. 巷道贯通后,在贯通点未处理好前,严禁人员从贯通点通过。
7. 贯通后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及巷道支护情况,确认安全贯通后方可结束作业,并汇报调度室。
8. 贯通期间,自始至终都必须有跟班队长、安全员和班长观察顶、帮、工作面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人员撤离,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9. 巷道贯通前在新掘的总回风巷打设密闭墙,具体位置由安全科现场标定(见附图)。、密闭墙后这段盲巷,要采取排放瓦斯措施,保证密闭后的巷道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大于1%,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5%;为巷道贯通时,提供安全保障;
10. 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节见安全通风科的编写的贯通后风流的调节安全技术措施;
11. 本措施未涉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12. 所有在二部皮带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执行学习签字制度。未学习签字者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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