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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原料购进

供销部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总经理同意的,一律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  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如有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  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  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  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  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业务部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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