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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准操作,并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适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滿足用电安全的需要。

3、 架空线路架空最低处不低2.5M,跨越道路不低于6M。

4、 施工现场禁止选用裸导线。

5、 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加套管保护。

6、 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采取加强绝缘及漏电保护。

8、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密闭或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操作。

10、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完好,布置整齐,照明灯高度,室内不低2.5M,室外不低于3M。

11、防爆现场,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开关或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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